8月20日,國家稅務總局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、國家醫(yī)療保障局視頻會議部署,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會保險費和第一批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,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先行劃轉的非稅收入。
劃重點:1、先合并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;2、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,將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費、基本醫(yī)療保險費、失業(yè)保險費、工傷保險費、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。3、按照便民、高效的原則,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,對依法保留、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,逐步推進。
4、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(zhí)法統一性,統一稅收、社會保險費、非稅收入征管服務標準。
這意味著以后各項社會保險費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,而不是代收。
稅務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強的,這樣的調整意味著什么?
1
社保基金收支兩條線,將征收職能從人社部門分離出來,有利于人社部門集中力量來做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發(fā)放。
2
稅務部門最容易掌握用人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發(fā)放情況,對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、不全額上社保的企業(yè)最方便做到“精準打擊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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